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週二, 07 一月 2025 06:01

113-2學期就學貸款開放申請:1/15~2/17

一、辦理時間、流程:

(一)完成銀行對保:114.1.15()-114.2.14()

(二)繳申請書(學校聯)114.2.17 ()前送至學務處生活輔導組

(逾期未繳回申請書,視為未完成繳費註冊,將可能受退學處分)

申請書可掛號郵寄至:640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123號,信封署名「國立雲林科技大學 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收 (申請就學貸款)

二、碩博士2年級以前每學期均以15學分為限(每學分費用:一般生1,540元、在職專班4,621),已含在註冊繳費單之「可貸額度」,請連同學雜費基數合貸;大學部延畢生可貸9個學分數(每學分費用1,092),已含在註冊繳費單之「可貸額度」,超過9學分應收全額學雜費。以上因超修學分要提高額  度,請向總務處出納組(分機2434)詢問,貸款申請截止後,即不再受理增貸,請務必將費用貸足,以免日後補繳。

三、住宿保證金1800元、語言實習費550,此兩項費用禁止貸款,開學後於4月底前將以簡訊或其他方式通知補繳該費用,屆時再至「臺銀學雜費入口網」,下載補繳單並完成繳費即可;如有貸款書籍費3000元,則會扣除前述費用後逕予撥還學生帳戶。

四、書籍費、外宿費及生活費撥款時程較晚(開學將近3個月後),若需急用該款項者,可備妥預先借支申請書及附件,向校方預借,並於114.2.24 ()前交至學務處生活輔導組辦理。(郵寄者同樣以當日本校收件期限為止)

五、學校受理單位:學務處生活輔導組(行政中心1)

※其餘規定詳見「學務處/服務項目/就學貸款」或洽學務處生輔組就貸經辦張先生(分機231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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