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本案臺菲雙方計畫主持人應分別依國科會與菲律賓DOST之規定辦理;其中,我方計畫主持人資格須為刻正執行國科會補助研究類計畫主持人,並於該計畫項下擴充加值為國際合作計畫,補助經費項目及規定,請參閱申請須知(如附件)。
二、本計畫之執行期程自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止,得為期1-3年,雙方共同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間須相同。
三、旨揭徵求案資訊同步公告於國科會網站/動態資訊/計畫徵求專區。
四、本案聯絡人:
(一)計畫內容詢問,請洽國科會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處,李家慶科員,電話:(02)2737-7431。
(二)線上作業系統操作問題,請洽國科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,電話:0800-212-058,(02)2737-7590、7591、7592。
五、本校申請期限:至2025年2月14日止,逾期恕不受理。